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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市第三医院关于医疗设备采购公示
来源: 本站  作者:管理员  发布日期:2019-08-23
泉州市第三医院拟对所需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
二、采购预算及项目内容:
合同包 品目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合同包限价(

 
1-1 治疗车 2 20000
1-2 抢救车 1
1-3 病历车 2
1-4 护理车 1
2-1 心电图机 1 12000
2-2 病人监护仪 1
 
备注:1.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请参阅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谈判内容及要求。2.本次采购为2个合同包,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。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。
三、招标方式:竞争性谈判(报名二家及以上为竞争性谈判;报名只有一家,转为单一来源谈判)。
四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;
2.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,必须提供最新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(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)或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》及其附件;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3.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,若投标人为代理商,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或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。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,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。
4、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合同包一为 ¥20000.00元 ;合同包二为12000.00元 超过合同包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;
5、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谈判。
五、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示之日起每天(节假日除外)8:30至12:00,13:30至17:00(北京时间)报名。报名截止时间:2019年8月29日;报名地点:泉州市第三医院3号楼13层药械科。未报名的供应商,其投标(谈判)文件将被拒绝。
报名时,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(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)
1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(原件)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,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或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复印件或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复印件。    
六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(北京时间):20198309时30分,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。
七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:泉州市第三医院3号楼13层会议室(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康泰路3号)
八、开标时间:20198309:30(北京时间)。
九、联系人:刘科长   联系电话:0595-27551137
十、监督电话:0595-2755117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泉州市第三医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8月23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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