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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病房安全管理的公告
科室: 本站  作者:管理员  发布日期:2021-08-13
泉州市第三医院
关于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病房安全管理的公告
 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        为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,保障我院病房管理安全,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要求,自8月16日起对所有需办理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做出如下规定:

  •         门诊患者办理住院时,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快检,阴性后,方可办理住院手续。
  •         所有需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,主动出示健康码、行程码,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,扫码登记和二次流行病学调查,不得隐瞒和疫情相关的任何信息,如因隐瞒造成不良后果,由患者及陪护人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  •         患者住院期间,所有病人谢绝探视,提倡使用“视频探视”;封闭病区病人原则上不允许陪护;开放病区一个病人仅允许一个固定的健康家属陪护,且陪护人员必须按照医院要求进行核酸检测。
 
 
泉州市第三医院
2021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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